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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
 余笙已经记不大清自己第一次去爬邬西山脉时的具体情形了, 只记得模糊的大概。

 当时在上高中,用了岁钱和奖学金买了登山的装备, 当时除去职业探险人陆绍安这个领队, 有八个人同行,其中两对儿情侣,一对儿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情侣, 一对儿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夫, 剩下的四个人包括余笙都是年轻学生, 余笙年龄最小, 但是大概是从小当负责人当习惯了,没人愿意领头,余笙自愿做了负责人。

 这么多人一起,总要有个领头的, 两对情侣大约是想多享受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, 不愿意多担一份责任,而几个年轻人都畏畏缩缩地表示自己没经验, 怕做不好。

 余笙起初也不太想, 但责任心作祟, 最终还是站了出来。

 一群人夸她能耐, 将来定是个人物。

 余笙只能苦笑, 神特么能者多劳, 她就是手太长,管太宽。

 但没办法,自作啊只能自受。

 不过只要最终结果是好的, 余笙觉得自己也算没白担这劳什子的责任。

 他们租了一辆中型的小巴车,赶去邬西山脉东段入口的时候是晚上,陆绍安要第二天才到,几个人住在了山脚的旅店里,那地方很偏,邬西山脉绵延数百公里,跨了两个省,十几个县市,而他们去的是a市与临市交接的地方,那里是邬西山脉东段的入口,然后第二天要跨过整个东段的前三分之一,最后从临市西北处出去,返回a市。

 这段路没什么大的危险源,只是东段人迹罕至,草木盘错节地生长在那里,他们要走出一条路,也并不是太容易。

 但是户外运动,本身就有着征服的意味,没一点挑战也没人愿意去了。

 余笙对那对儿年轻情侣印象很深,女孩子在上大学,男生已经毕业了,在一家旅游杂志当摄影记者。

 他这次来是为了找一种当地人传说的一种动物,他说感觉像是一种主要栖息在越南的金头猴,有人拍过模糊的照片,不过不能确定,他这次借机来走一走,万一遇上了,这种东西报导出来一定能给杂志社争光,他的地位也能飞升一大截,说不定以后工资也能飞升一截。

 就算不能也就当是来玩了。

 只是他女朋友似乎是不太开心,说他每次都做这么危险的事,让她很没有‮全安‬感。

 志不同道不谋,这事就有些无奈了。

 但也没办法。

 第二天的时候,陆绍安就到了,他和那对儿中年夫认识,见面先打了招呼。

 知道余笙是负责人的时候,过来跟她聊了一会儿,“我带队,但是人多我也顾不过来,细节上的东西,你多注意一下,路上可能会有些困难,都是年轻人,可能有意志不坚定的,你提前做好心理准备。”

 余笙第一次跟偶像近距离接触,像普通朋友一样聊天,他本人长相很有男人味,man帅man帅那种,余笙又是个颜狗,全程只剩下点头,一直点头,一脸“你说什么都对我都听”的那种表情。

 陆绍安忍不住笑了,大概是见太多这样的小姑娘,也没多奇怪,就问了一句她年龄,刚刚十八岁,余笙怕他觉得她太小不敢带她去,特意强调了好几遍自己是个成年人了,能为自己行为负责。

 陆绍安倒是没多说什么,嘱咐她有什么事记得告诉他。

 他们一行九人是上午出发的,深山老林,进去连方向都辨不清,不过陆绍安的野外经历很丰富,不至于没办法,有两次走到死路然后只能绕路,刚走两个小时就有人险些被蛇咬,是那对年轻小情侣中的姑娘,本来就不情不愿,一下子情绪很激动,要男朋友带着自己原路返回。

 男生很心疼女朋友,但是表示机会不容易,不愿意回去,一直在哄。

 余笙做了她的思想工作,告诉她路途并不会太远,探索未知的地方也会很有趣,这段路并没有大的危险,只是会辛苦些而已。

 姑娘最后情绪稳定了点儿,没有再闹着回去。

 他们晚上营,早上站在悬崖看气势磅礴的出,遇见过珍稀的动物,拍下了他们转头凝视的画面,也遇见很多麻烦,生病、暴雨、找不到路、猛兽,越走到最后意志力越薄弱,几乎要发出求救信号了。

 余笙已经记不起几个人是怎样走出来的,只记得一些模糊的画面。

 年轻情侣最后闹了矛盾,几个年轻人临走的时候表示再也不会冲动参加这种活动了,只有那对儿中年夫情绪还不错,陆绍安最先离开,走的时候拍了拍余笙的肩膀,但是余笙已经记不清他为什么会拍她肩膀,也不知道他着急离开是因为什么了。

 记忆中只有彼此告别时的画面,大家的表情都有点儿凝重。

 并没有过去多久的事情,那时候余笙马上要上高三,离现在也不过才两年多的时间。

 可是为什么就记不清了,余笙也不大明白,越回忆越模糊,感觉有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清晰的就像在眼前,而有些东西,明明应该记得的,偏偏怎么也想不起来了。

 卫峥那个一月十五号过去,历时一周,他们要先爬山,走邬西山脉到龙脊崖,那里是他们野外攀岩的目的地,零点俱乐部新增的野外攀岩点,据说还是第一次带俱乐部会员去,时间还是紧的,余笙就把拜访各路亲戚的打算暂且搁置了下来。

 她觉得自己可能失忆了,余笙在和姜博言一起聊天的时候,忍不住吐槽了一句,“高二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大清了。”

 “很奇怪吗?你昨夜还说要跟我去度月,今早就忘记了,呵!”姜博言抬眼瞥了她一眼。

 余笙他的脸,“这不是突然有事吗?我答应人家了,也不能临时反悔。”

 “要么不去,我请人去帮她录也行。”姜博言想起卫铮忍不住皱了下眉头,“要么我陪你去,我不放心。”

 余笙捂了捂口,“别这么煽情嘛!我都要要哭了。”

 “哭留着晚上吧!让你哭个够,别咬我就成。”姜博言扒着自己的衣领给她看,“昨晚都快被你咬出血了。”

 “卧槽!”余笙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,“太黄暴了你,耳不忍听啊简直。”

 他们这会儿在酒店,姜博言嫌弃余笙那里地方太小,他们湖居别墅的新房已经买下来了,但还没装修好,一时半会儿也住不了,作为新婚夫,两个人自然是想着多一点二人世界的空间和时间,所以就长期租了这里,银光酒店,叶氏产业中属于叶琛名下的一处,叶琛特意挑了个顶层最好的套房给姜博言。

 算是两个人临时的家。

 今天是住进来的第一晚,家里来了不少的客人,全是来添喜的。

 一个个约好似的,最后成功在家里办了一个party!

 曦光带着她的乐队来办“演唱会”,叶琛让酒店提供了食物,卓诚也来了,跟陆玥一起,两个人还没有和好,但好歹关系缓和了点儿。

 卓诚后悔得要撞墙,跟陆玥表示了无数次自己对刀刀已经没有非分之想了,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去送她登机,但是鉴于卓诚这风史,陆玥自然是不愿意相信,卓诚哭无泪,只能走“攻心计”,慢慢来了。

 余笙跟姜博言靠在门口站着客,余笙歪着头跟姜博言说,“我以为你这种老板干什么事都要指使小弟去跑腿呢!”

 “没错,”姜博言着余笙的头发玩着,“不过今儿个来了不少人,大多都没见过你,所以带你过来脸。”

 余笙立马立正了,一脸严肃的摸了摸自己的脸,“早知道化个妆了。”

 姜博言看她那样子,忍不住笑了,“不用,已经很美了。你这偶像包袱这么重,背着不累吗?”

 “不累,”余笙摇‮头摇‬,“感觉还能背个百八十斤。”

 聊了一会儿天,又了一波人,姜博言刚从国外回来的时候那个洗尘宴上来的人,今晚差不多都到了,都是他从小到大的狐朋狗友,有些见过余笙,有些只听说过,那些见过的还好,没见过的更是好奇,进门也不管姜博言了,目光先锁在她身上,一脸热情洋溢地跟她打招呼,“六嫂好,久仰久仰!”

 一个小哥还想来个西式拥抱,被姜博言给挡着抢先了,两个男人抱在一起,那画面有点儿搞笑,小哥恶寒地胳膊,看着姜博言,“哥,我这笔直笔直的,不想弯啊!”

 姜博言瞥了他一眼,“别碰我老婆,我管你弯没弯呢!国外待了几天,毛病还不少,我们这儿可没这礼仪。”

 “哟哟哟,瞧这醋味。”小哥拿手掌在鼻前扇了扇,“哥你也有今天啊!真是大快人心。”

 姜博言踹了他一脚,“进去吧你,哪那么多话。”

 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进去了,曦光搭了个小舞台,抱着吉他在那儿热场,几个人凑在旁边尬舞。

 余笙看了眼屋里,“我怎么有种群魔舞的错觉?”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。

 “把错觉俩字去了。”姜博言也看了眼,整个一盘丝里的妖似的。

 人到的差不多了,姜博言伸了手,“来吧,老婆,来到新世界!”

 作者有话要说: 我有罪…以后再也不立flag了。  w.EFu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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